一建危大工程管控专项考点——范围数字分类记,方案审批不搞混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在每一科实务中都占据重要位置,建筑实务第七章、市政实务、公路实务、水利实务等均有涉及。37号令、31号文和48号文共同构成了当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制度框架。该部分核心考察三类问题:范围数字、方案流程、现场管控,掌握这三部分,案例题和选择题就能稳稳拿分。
危大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管理坚持“五到位”原则:方案到位、交底到位、监控到位、检测到位、验收到位。其核心逻辑是三句话:数字定范围、流程定对错、措施找缺失。
一、两类工程的分界与高频数字汇总
危大工程划分为两类:“危大”(须编制专项方案)和“超危大”(须编方案+专家论证)。近年分值约2~5分,主要在客观题中出现,但实务案例题的判断、审批、验收等内容也密切结合危大工程范围进行考察。分类记忆诀窍是“超危大一定包含在危大之中”。
1. 核心范围比照速查表
| 工程类别 | 危大工程(需编方案) | 超危大工程(需方案+专家论证) | 记忆口诀 |
|---|---|---|---|
| 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 ≥ 3m(3m及以上),或虽未超3m但周边环境复杂 | 开挖深度 ≥ 5m | “3编5论” |
| 模板支撑体系 | 搭设高度 ≥ 5m,或跨度 ≥ 10m,或总荷载 ≥ 10kN/m²,或线荷载 ≥ 15kN/m | 搭设高度 ≥ 8m,或跨度 ≥ 18m,或总荷载 ≥ 15kN/m²,或线荷载 ≥ 20kN/m | “5/10编,8/18论” |
| 起重吊装 | 非常规起重设备、单件 ≥ 10kN(10千牛约1吨) | 非常规起重设备、单件 ≥ 100kN;起重量 ≥ 300kN,或搭设总高 ≥ 200m | “10编100论” |
| 落地脚手架 | 搭设高度 ≥ 24m | 搭设高度 ≥ 50m | “24编50论” |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一般纳入危大,不再单独考 | 提升高度 ≥ 150m | “150论” |
| 悬挑脚手架 |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 20m | 分段架体 ≥ 20m(直接超危大) | — |
| 施工工艺装备 | 建筑幕墙安装(一般纳入危大) | 幕墙施工高度 ≥ 50m | — |
| 人工挖孔桩 | 深度 ≥ 16m纳入超危大 | 深度 ≥ 16m | — |
| 钢结构 | 跨度 ≥ 36m纳入超危大 | 跨度 ≥ 36m | — |
上述数字是选择题和案例题中最核心的区分依据。超出“超危大”门槛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做题快速判断:看到数字先判定是否达到“超危大”标准(5m/8m/18m/100kN/50m等),若未达到则按“危大”判断,再确定对应流程。
二、方案编制的“人员与流程”
专项方案通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该部分分值约3~5分,常在案例题中以程序改错、人员判断的形式出现。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
| 情形 | 审核签字人 | 注意事项 |
|---|---|---|
| 一般危大工程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权审批 |
| 分包单位编制方案 |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 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 | — |
| 超危大工程 | 专项方案须先经施工单位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 组织专家论证 → 修改完善 → 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审批流程不得颠倒 |
口诀速记:“员编部审总批,超危大专家论” (技术人员编制,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超危大需专家论证)。
三、超危大工程的专家论证
超危大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案例题占比约2~4分,尤其聚焦论证书序的判错。
① 谁来组织?
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前专项方案应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② 参会人员(至少7类) :
专家组成员(≥5名单数,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专监、总包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员/安全员、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
③ 论证结论(选择三选一) :
通过 → 完善后由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 修改后通过 → 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重新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 不通过 → 修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总监重新签字,不得省略。
四、现场安全管控的核心措施
现场安全管控相关案例题分值约3~6分,常在“现场安全管理”大题中与验收、监测、巡视等内容联动出题,评分按项给分,答对一个点得一分。
① 方案交底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② 现场安全巡视
-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危大工程进行安全巡视并做好记录;
- 监理单位应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方案施工,监理应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绝停工,监理应向主管部门报告。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至少7类) :
总包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及专监;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③ 监测管理
第三方监测方案内容(注意背名词):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监测成果报送等。
④ 档案管理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报告、交底记录、验收记录、监测记录、整改记录等,应纳入安全生产档案归档;严禁经验收不合格即进入下道工序。
五、法律责任与案例结合的“致命陷阱”
1. 法律责任速判(案例题常用数据)
| 违法行为类型 | 施工单位处罚 | 直接责任人处罚 | 法规依据 |
|---|---|---|---|
| 未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方案 | 责令限期改正,处1-3万元罚款 | 处1000-5000元罚款 | 37号令第三十二条 |
| 未按方案组织施工/未组织验收 | 责令限期改正,处1-3万元罚款 | 处1000-5000元罚款 | 37号令第三十三条 |
| 建设单位未提供真实资料/违规压缩工期 | 责令限期改正,处1-3万元罚款 | 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5000元罚款 | 37号令第二十九条 |
| 监理单位未编制细则/未专项巡视 | 责令限期改正,处1-3万元罚款 | — | 37号令第三十六条 |
除上述行政罚款外,《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对“明知重大隐患不排除仍冒险作业”“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等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危险作业罪已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2. “拿不准”的常考情形
问: 脚手架高度37m应编方案还是专家论证?
答: 37m介于24m和50m之间。24m以上即已达到危大标准,需编制专项方案;未达到50m,不需要专家论证。选择判断时先将数与门槛核对,分类作答。
问: 监理在危大工程现场管控中有哪些法定职责?
答: 四件事:①编制监理实施细则;②实施专项巡视检查;③发现违规施工责令整改;④拒不整改时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
问: 吊物重量30吨属于超危大吗?
答: 30吨约等于300kN,达到了超危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起重量标准(≥300kN),但若仅为吊装作业(非安装拆卸),则需按“非常规起吊单件≥100kN”标准判定。题干未明确为安装拆卸时,仅凭吊物重量不能直接断定超危大。
3. 案例题步骤化答题模版
案例题考查的三个维度——数字定范围、流程定对错、措施找缺失。拿到题目建议按以下步骤拆解:
> 第1步(范围判定) :题目中若提到“开挖深度4.5m”,第一步判断属于危大(≥3m)还是超危大(≥5m)——4.5m介于两者之间,属于危大,需编制专项方案,不涉及专家论证。
>
> 第2步(流程检查) :方案是否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超危大是否先专家论证、后修改审批?
>
> 第3步(现场管控) :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和监测?验收人员是否完整?
六、应试总结清单
| 考察维度 | 分值占比 | 核心要点 |
|---|---|---|
| 范围分类 | 2-5分 | “3m/5m”“5m/8m”“10编100论”等数字判断 |
| 方案审批 | 3-5分 | 审批签字人、专家论证程序 |
| 现场管控 | 3-6分 | 交底、巡视、验收、监测 |
| 法律责任 | 2-3分 | 罚款金额、刑事追责情形 |
危大工程管理的核心就是三件事:第一步定范围(看数字),第二步走审批(识人员),第三步控现场(抓落实) 。建议将本表的数字分类和流程逻辑转换为自己的“三步走”口诀,结合真题进行配套训练。上考场遇到危大工程题目,先圈出数字判断分级,再按流程推审批顺序,最后按措施补全现场管理项——这类题就能稳过线,拿到必拿的分。